金鑫新材料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金鑫新材料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23-05-05 公 开 人: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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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合议庭、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大家好!下面由我代表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务人申请,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于20221212日作出(2022)甘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新材料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2月16日作出(2022)甘12破2-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为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陇南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广大债权人、公司等各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以实现最高效率与最佳效果为目标,以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原则,明确分工、同步推进、集中调度、重点突破,依法开展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有序推进金鑫新材料公司重整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报告工作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申报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截至20235月5日,共4位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400829.04元。截止2023年5月5日,管理人共审查确认了3位债权人的3笔债权,申报金额为:352286元,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352286元。截止2023年5月5日,经管理人审查,对1位债权人所申报的笔债权不予确认,申报金额总计为:48543.04元,不予确认48543.04元。管理人专门成立债权核查小组,热情接待每一位债权人,耐心解答债权人的疑问,对接收的申报资料及时登记造册。依法依规对债权进行审查。

二、涉及诉讼情况

(一)宋金龙诉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9月20日武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甘1202民初659号判决书,涉案金额为556341元(包含案件受理费),现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至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目前还在二审审理阶段,尚未审理终结。

(二)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永忠、宋安俊、闫秋花、杜飞飞、杜威、杜玉梅、汪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借款人,涉案金额共计:8727437.13元,(本金8000000元,罚息21765.98元,利息686224.13元,复利19447.87元),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案件还在正在审理中。

(三)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永忠、宋安俊、闫秋花、杜飞飞、杜威、杜玉梅、汪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借款人,涉案金额共计:30114095.69元(本金25000000元,罚息3249134.18元,利息1693177.08元,复利171784.43元),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武都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四)陇南市武都区丰农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永忠、陇南太阳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共计:4227630元(本金304万元、利息及逾期利息1187630元),案件起诉至武都区人民法院案件尚未审理终结。

(五)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武都支行诉杜永忠、闫秋花、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5月11日起诉至武都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在2023年4月19日依法参加了庭审,本案涉案金额共计:195741.02元(本金195499.99元、利息241.03元),现该案判决尚未作出。

(六)管理人依法向武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甘肃鸿富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拖欠的厂房租赁费256608元、违约金46170元,并申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经营收益情况

截止2023年4月30日,佛崖孟家村采石场共生产4*8规格石灰石18015.2吨。截止2023年5月5日公司共计收入7笔,金额为774000元,共计支出345122.63元,账户结余为428877.37元。主要收入来源于石灰石的销售,主要支出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电费、爆破费用等。

、急需解决的问题

招募投资人对于重整工作至关重要事关企业能否涅槃重生。管理人已在 2023315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甘肃法制报、陇南日报以及管理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3年3月30日、4月16日管理人安排有关人员赴北京与意向投资人北京金石创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融资洽谈,2023年4月24日,管理人在陇南中院指导下赴贵州铜仁市、梓桐县与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东阳光集团贵州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洽谈。后续管理人继续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在各位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依法依规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成债权审查确认工作

由于债务规模较大,部分债权情况复杂,且部分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进行申报。目前部分债权申报的审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管理人将尽快完成对申报债权的审查工作,以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投资人招募及重整计划草案制订工作

管理人将继续推进投资人遴选工作,并根据拟定投资人及投资方案,制订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作,管理人将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项工作,争取实现金鑫新材料公司的重整成功。

各位债权人,管理人团队进场以来兢兢业业开展工作,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尽可能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推动金鑫新材料公司重整走向成功。重整过程中,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各方的理解与支持,管理人将始终秉承与各方充分沟通的工作态度,同各位债权人继续保持沟通交流,实现各方共赢。管理人也将继续接受陇南中院和广大债权人的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大家!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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