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4-29 公 开 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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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对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202242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与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了使重整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青岛中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进行审计。债务人情况及选聘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情况

青岛中天公司成立于20041029日,注册登记机关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山办事处西九六夼村168031号楼81-2层,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18号和达城上城。注册资本33000万元,公司股东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长百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5%25%。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1. 以青岛中天公司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出具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

2. 如存在财务混同情况,依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各关联公司的单独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混同经济事项专项审计报告)。

3. 根据重整工作需要,针对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出具模拟未来经营现金流及盈利情况的预测分析报告。

4. 审计机构需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以及为管理人日常费用收支进行审计。

5. 为重整程序中的财务会计问题、涉税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

6. 根据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询问。

7. 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协助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参选机构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且已编入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或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

2. 参选机构需符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要求,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及能力。

(二)业绩要求

1. 参选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参选机构近五年来担任管理人或者作为破产案件的审计机构共办理2件以上重大复杂案件。

2)具有承办大型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审计工作的经验。

3)具有承办涉外企业破产或境外资产审计工作的经验。

4)具有上市公司破产或服务工作经验。

5)具有承办资产总额超过15亿元或者负债总额超过40亿元的破产案件审计工作的经验。

2. 参选机构具有以下经验的优先选择:

1)具有上市公司重整或并购工作的审计工作经验。

2)具有油气矿产资源等审计经验。

(三)回避情形

1. 参选机构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财务顾问。

5)近三年来就债务人风险化解工作向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提供过审计等服务。

6)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7)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2.参选机构工作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具有参选机构应回避情形的。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要求

1. 参选机构的执业人员不少于30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2. 如果发生因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审计机构应具备足额赔偿能力。

(五)报价要求

1. 参选机构需针对“二、工作内容”第1项、第4项合计报价,第2项单独报价,第3项单独报价。

2. 费用采取包干制(含差旅费、食宿费等)。

3. 参选机构报价总额不超过贰佰万元,且接受分期支付或在债务人财产集中分配时集中支付。

四、申报材料

(一)报价书。至少应包括本机构的基本情况、拟派驻团队情况介绍(包括参与本次审计人员的名单、简介、资质)、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竞选优势、工作方案、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三)执业资质证书。

(四)本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文件。

(五)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 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 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 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

4. 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职情形的声明。

5. 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六)依据报价书的内容填写附件《选聘审计机构主体资格审查》、《选聘审计机构评分标准》,附件表格应单独打印、提交(一式七份)。

如有意向为青岛中天公司重整案提供审计服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寄送上述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争性选任审计机构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571700止。参选机构应于指定期限届满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邮寄给管理人,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因疫情等原因确实无法邮寄书面文件的,经管理人同意后,可在具备条件后补充书面文件。

六、选任办法

1.评选方式

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根据各机构资质条件、业绩表现、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三家审计候选机构进入竞争性陈述环节,并通知竞争性陈述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相关候选机构综合性表现进行评分,最终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作为拟选定单位,一家审计机构作为备选单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后正式签订聘用协议。

2.关联关系的考察方式

1)拟选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应分别出具承诺书,承诺拟选定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管理人通过工作人员、股东、高管、财产及注册地址等方面考察双方的关联关系。

如存在关联关系则考察、聘用备选机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7861995330

邮政编码:266011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7号和达中心A3315316

电子邮箱:zhongtianguanliren@163.com

*请在快递单/电子邮件上备注“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机构报名材料”。

 

 

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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