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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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股东:

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因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5日作出(2023)津02破申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本次会议采取非现场方式,请各位债权人按照管理人发送的参会方式按时参会。现将会议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的召开时间

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请按照管理人发送的信息提前入场签到)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登录指定平台参会(具体参会方式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并对会议表决事项在指定平台或通过邮寄书面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会议资料

管理人将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指定参会平台,债权人可自行下载。

四、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

2、核查补充申报债权及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

3、审议并表决方案;

4、其他依法需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五、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将通过指定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债权人须在会议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投票。表决选项分为“同意”“反对”,逾期未表决或登录未操作的,按照《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中的表决规则债权人登录表决平台但未投票表决、管理人联系告知债权人表决事项并发送表决方式,债权人逾期未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或以空白票回复的,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六、联系方式

如就会议安排、材料提交或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邮寄材料请用顺丰或EMS,勿用到付)
    联系人:刘律师  施律师
    电话:13702038396  18526085619
管理人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南侧中海大厦36层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请各位债权人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参会,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特此通知。

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15


附件

远大兴辰二债会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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