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11-09 公 开 人: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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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众科破管字第1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398日作出(2023)渝05破申46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921日作出(2023)渝05233号决定,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过管理人调查审核,未发现众科公司存在职工债权。管理人确认,截至目前,职工债权金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应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重庆众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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