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18 公 开 人: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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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4AD44C34FA4B71FF84C953D0542AC1F5 联系方式: 13736792263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0-3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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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9月24日,安达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达物流”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大庆隆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庆达物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同意庆达物流由破产清算转重整,2021年5月19日,安达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1281破3号裁定书,自2021年5月19日起对庆达物流进行重整。

为提高债权清偿率,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重整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庆达物流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的清偿;

()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庆达物流概况

庆达物流成立于2012年11月2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晓明,注册地为安达市万宝山工业园区巨宝小区,登记机关为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东李朋(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70%),刘晓明(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30%),生产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冷链物流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配送、中转(凭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液氨)(凭许可证经营)。

三、重整投资标的

本次重整进行公开招募的资产范围包括庆达物流100%股权及名下车辆、庆达物流拥有的经营资质等资产。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16时止。

五、重整投资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名单、财务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2.同等条件下拥有相近物流经营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3.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各项投资资金及税费;自行解决债务人必要的子公司设立、股权转让、资质剥离等全部相关手续及审批工作;

4.投资人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35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包含投资人基本情况、相关业绩介绍;工作思路及计划;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竞买报价;

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最近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除外);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交纳20万元竞价保证金(户名: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黑龙江安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9990122000037381),用以保证意向投资人按照招募方案参与投资(如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报名无效。

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新成立的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结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未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管理人于中选投资人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36792263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天马商场四层409室

八、投资人确定

以竞价方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确定重整投资人资格,价高者得。

九、特别说明

1.竟买成交后,投资人需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完成资质处置剥离工作。投资人拒绝签订投资协议的,视为投资人毁约,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顺次从其他意向投资人中选定投资人。

2.中选投资人需自行完成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及将庆达物流100%股权及名下车辆、庆达物流拥有的经营资质等全部剩余资产及负债剥离至新成立子公司的全部手续和工作。若投资人在投资协议有效期内无法完成资质剥离工作,协议自动终止不再履行,管理人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子公司设立以及无法完成资质剥离工作,管理人不予退还其全部投资款。

3.投资人在办理股权转让时,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均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4.投资人应当自行对物流公司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能否存续、延续,管理人对上述资质是否可延续、存续不作保证。

5.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自身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存在任何虚假,管理人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避选投资人资格、没收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已投入资金,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6.因法律、法规、政策性变化及庆达公司的特殊性,导致无法完成子公司设立以及无法完成资质剥离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安达市庆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

附件

附件一 投资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二 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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