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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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4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破申4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6日作出(2025)粤0334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胡乐夫。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725日,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519,769.98元,涉及职工债权人19家(详见职工债权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831日。

职工债权人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深圳市合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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