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5-12 公 开 人:松江股份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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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14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重整,并于421日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松江团泊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

一、松江团泊概况

       (一)基本情况

松江团泊于2008327日经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2236737083297。松江团泊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拥有房地产四级开发资质。

(二)项目情况

松江团泊名下有芳湖园、盛湖园两个在建项目,其中:

1. 芳湖园

芳湖园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西侧与北侧均为松江团泊湖高尔夫球场,东侧紧邻七排干渠,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146,77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314.1平方米。

2. 盛湖园

盛湖园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规划可用地面积约63,345.5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8,363.75平方米,其中居住规划建筑面积约46,569.57平方米,商业规划筑面积111,794.18平方米。

二、招募遴选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在于,借助重整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松江团泊现有资产和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企业在专业资质、区位布局、渠道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释放企业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战略投资者须知

1.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

2.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战略投资者参考,并不能替代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招募条件

1.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意向战略投资者不限行业,应具备与拟投资的松江团泊核心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战略投资者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管理人联系接洽报名及尽调事宜,并于2021521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sjtbglr@163.com

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情况及招募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延期和报名最终截止期。

2.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4号中环电子计算机院内D2

2)联系人:王熙、连子云

3)联系电话:1862275865515620108655

3. 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战略投资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3)意向战略投资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战略投资者招募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同意对知悉的松江团泊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战略投资者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战略投资者在规定补正期内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战略投资者的报名资格。

形式审查通过后,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在《保密协议》签署当天将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交至管理人处。

(三)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松江团泊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为7日,自报名期届满之日起算。管理人将协调松江团泊积极配合。意向战略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方案阶段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于20216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维稳方案、其他保障措施等。

(五)遴选确定阶段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战略投资者。最终确定的重整战略投资者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战略投资者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战略投资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报名参与松江团泊重整投资。

   

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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