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2-27 公 开 人:上海市汇业(徐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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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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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徐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6)苏 0391 破 2 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王婉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裁定受

理被申请人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

海市汇业(徐州)律师事务所为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人。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3 月 25 日

前向管理人上海市汇业(徐州)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徐州市

云龙区秦郡路 1 号云盛金融大厦 1101 室;联系人电话:任汪磊

18051926772)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

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

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9:00 在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

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徐州鼎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

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该公司管理人进行

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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