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11 公 开 人:福州汇恒进出口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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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职工债权调查结果的公示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根据林恒贵的申请,于2024年9月30日裁定受理福州汇恒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汇恒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2024)闽0105强清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汇恒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清算组通过调阅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马尾管理部等单位相关资料、对汇恒公司相关人员展开问询的方式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确认截至2024年9月30日,汇恒公司无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2月18日止。若汇恒公司的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如异议成立,清算组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福州汇恒进出口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2月11日

 

附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广场B座6层清算组,联系人:苏绍丽187507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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