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1 公 开 人: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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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沈律师,章律师 联系方式: 15895625106,13776212314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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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3日作出(2025)苏0581破申(预)56号决定书,决定对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盈赛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81破申(预)5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盈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预重整工作,实现盈赛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盈赛公司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1Q37NL6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慧琳

住所

常熟市海虞镇海创路8号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7-08-15至2067-08-14

登记机关

常熟市数据局

经营范围

生物转化酶制剂及其载体、生物催化剂及其载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转化酶制剂及其载体、生物催化剂及其载体的生产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在业

(二)股东信息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权利限制

常熟恩赛南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4300

现金

71.6667%

 

盈茂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700

现金

28.3333%

 

二、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盈赛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海虞镇海创路8号土地及房屋,权证号苏(2020)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31691号,面积2618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使用期限:2068年8月26日,建设有7栋房屋,建筑面积10197.8平方米。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昆山市创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资质证书

盈赛公司名下有一项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3205811MA1Q37NL69001V,行业类别:生物药品制造,期限:2023-12-11至2028-12-10,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

(三)其他资产

盈赛公司名下尚有机器设备若干、19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一项“一种大肠杆菌表达载体及其应用”发明授权。

具体资产情况以实际调查和接管的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拥有足够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具有与盈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的牵头方及在将联合体视为一个整体时应符合前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需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拟落户产业介绍等)及截至2025年4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字;

2)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17:00时止(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不再接受);

2)报名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幢2楼。

(二)报名资格审查

1.临时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并同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投资人提交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支出的费用自行承担。

4.尽职调查时间至2025年6月16日17:00时止。

5.意向投资人对临时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意向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6.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者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5年6月2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临时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盈赛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临时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临时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盈赛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临时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临时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临时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盈赛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200万元意向保证金不退。

4. 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按照管理人要求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提供符合管理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可冲抵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200万元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管理人同时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5.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盈赛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

(五)编制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

1.临时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预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表决。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方式,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后,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盈赛公司正式转入重整程序。

3.若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表决前盈赛公司转入重整程序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预重整期间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重整期间不再重新招募投资人。

五、其他

1.本公告所称重整投资对价是指重整投资人向债务人盈赛公司提供偿债资金后,投资人将获得盈赛公司的全部股权(在所有者权益为零的情况下)以及该股权对应盈赛公司的“除外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知识产权、商标、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商誉等。

“除外资产”指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享有的追偿权)、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的具体金额可能因债务人生产经营而持续变动,因此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回收可能、回收成本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式(包括与重整投资人协商纳入重整投资对价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等)。

2.临时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3.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盈赛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盈赛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预重整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调整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遴选规则的公布等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为预重整期间的招募,法院是否裁定受理盈赛公司的重整申请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各意向投资人注意。若法院最终裁定书受理重整申请的,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的承诺和提交相关材料的效力延伸至重整期间。

7.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不一致的,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8.本公告仅为盈赛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临时管理人联系。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沈律师15895625106  章律师13776212314

联系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幢2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盈赛公司项目投资。

 

                      常熟盈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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