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安徽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31 公 开 人: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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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安徽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债务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截止2023年08月18日17时00分,保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参会人数79人,实际签到73人,出席率92.41%,出席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66%。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关于是否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表决情况如下:

1、出资人组,同意的人数为1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5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1600000元,占表决总额的77%。本组未表决通过。

2、工程款优先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5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10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4093262.6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3、职工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17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77.27%,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615065.64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0.80%。本组表决通过。

4、税款优先权组,同意的人数为1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10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01494.2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5、普通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31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59.61%,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994097.47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34.20%。本组未表决通过。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本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经请示旌德县人民法院,由债务人分别再与出资人组、普通债权组沟通及协商,最终获得了普通债权组部分债权人的同意票,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最终本次《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如下:

1、出资人组,同意的人数为1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5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1600000元,占表决总额的77%。本组未表决通过。

2、工程款优先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5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10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4093262.6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3、职工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17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77.27%,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615065.64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0.80%。本组表决通过。

4、税款优先权组,同意的人数为1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100%,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01494.2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5、普通债权组:同意的人数为35人,占有表决权且已签到人数的67.31%,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3659052.55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78.61%。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债权组已经表决通过。

关于保成公司破产重整案下一步进展情况,管理人将及时向各位债权人通报。

 

特此公告!

              

 

安徽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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