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5 公 开 人: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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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8日,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民初0435破申1号裁定书,受理了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天旭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38月17日作出(2023)冀04351-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河北天旭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决定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河北天旭公司成立于20049月1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曲周县农业高新技术园区,注册资本金1020万元,公司股东共计11人,法定代表人郭钊东,出资843万元,占股82.647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天然色素系列的生物技术开发、推广、生产、销售等业务。登记机关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本机构及其团队成员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二)编入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案名册;

(三)具备针对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资产(土地)评估业务经验。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河北天旭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进行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公司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协助处理公司纳税申报事宜、

7、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8、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9、根据工作实际,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10、专门审计事项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从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等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等行为,如有涉及,审计机构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3)审计机构应对债务人在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及在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行为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披露和说明;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等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资产出租、占有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等具体情况);

7)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专项服务。

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予以体现。

(二)评估机构

对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土地),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债务人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列席债务人会议,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4、工作要求参照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费用支付

(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审计、评估费用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因工作原因涉及到对审计、评估报告进行调整、补充报告、新增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工作成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错误、漏项的,管理人有权核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五、竞聘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的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对应的证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申报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竞聘意向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3、拟负责本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

4、过往业绩证明(须至少满足一件参与破产、重整的业绩);

5、编入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

7、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其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各方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说明工作;

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为在接受委托后30日内。

8)最终报酬方案根据案件进展,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六、报名方式

1、材料请邮寄或直送至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148号乾政大酒店院内主楼一楼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冯律师:15230072666.张律师:18132313899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3月22日下午5:30分止。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竞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同意而为之,管理人将依法履职,接受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并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机构恕不另行通知及退还资料。如审计、评估机构只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定为该机构。

3、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时间为准;

4、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次竞聘不适用《招投标法》,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北天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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