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08 公 开 人: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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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叶瑞杰 联系方式: 1398026188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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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4日作出(2023)川11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管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24日作出(2023)川110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佳泰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担任管理人,全面负责该案的破产工作。

为充分判断华城管理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除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相关规定,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华城管理公司意向投资人,欢迎有意向、有实力的投资人前来接洽商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城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华城管理公司总建筑面积10395平方米,设置共八层,业务用房面积6935平方米,目前编制床50张(未来可开放为180张)设有耳鼻喉科、眼科、内科、口腔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华城管理公司资产、资质概况

1、资产情况

一楼设导诊台、挂号收费室、中西医药房、视光配镜、放射科、检验科等;

二楼为口腔科;(目前正在筹建中暂未开科)

三楼为眼科、耳科诊室、鼻科诊室、咽喉科诊室、头颈肿瘤科诊室、鼻内镜检查换药室、电子喉镜室、电测听检查隔音室、脑干听觉诱发电位屏蔽室、声阻抗检查室、助听器验配室、前庭功能检查室、耳鼻喉科治疗室、内科诊室、电子胃肠镜检查室、抢救室;中医诊室;特诊科(彩超室、心电图、脑血流图);

四楼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部;

五楼综合内科住院部;

六楼眼科住院部;

七楼为麻醉科、手术室及消毒供应室;

医院手术室总面积605平方米,采用先进的层流净化系统,其中百级净化手术间1个,万级净化手术间1个,普通手术间2个,洁净走廊及附属房间净化级别为万级。

消毒供应室总面积445平方米,采环氧乙烷灭菌器、低温等离子过氧化氢灭菌器、医用清洗器、全自动清洗消毒器、干燥柜、纯水机等先进设备,可保障院内医疗器械及物品消毒,并可承接对外消毒业务。

手术室及消毒供应室的配置可达到乐山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先进水平,可为眼耳鼻喉专科手术的开展及未来增设其它科室,提供安全保障。

八楼为行政办公区、学术厅。

2、资质情况

2021年3月经卫健部门批准,华城管理公司正式执业,核定为二级耳鼻喉专科医院,于同年7月批准为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开通医保结算。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需提前向管理人申请。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不对本公告载明的数据提供保证责任,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由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华城管理公司资产审计、评估报告尚未正式出具。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与投资人另行协商后确定。

6、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资人应拥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参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4、意向投资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和招募流程,并承诺保密义务。

5、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最近3年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刑事犯罪行为。  

6、投资人根据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参与投资人遴选报名,其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保密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2023年审计、征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意向投资人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应当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意向投资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5、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加盖公章。

6、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时除应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投资企业拟采取的投资模式、经营方案、投资金额等。

7、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7:00止,需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8、报名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47号名都花园A栋3楼1号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198037134。

(二)保证金及投资金额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保证金收款户名: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凤凰路支行;账号:2306005639100053364。若重整不成功,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三)投资文件提交

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四、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报名前,需要开展尽职调查的,可随时到管理人处咨询和查阅关于华城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情况,审计情况,资质情况等。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乐山华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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