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9 公 开 人: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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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各债权人:

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作出(2024)川010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2024)川0104破1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担任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2025年1月8日下午17点30分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列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简要陈述债权形成过程及债权基本情况;若涉及合同关系则须明确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同时提供前述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分配的,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交债权人主体资格文件

债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所公函和执业证复印件)。

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所公函和执业证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表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表》中明确债权人的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如:

1.合同等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关系的文件。

2.各类票据、转账凭证、汇款单、对账单、验收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3.权益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申报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

4.权益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

5.权益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6.权益主张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7.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件。

8.能够证明权益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9.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滞纳金的详细计算清单及相应计算依据(统一止息日为2024年9月27日)。

10.债权人认为还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1.申报人务必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资料不齐或需要核对原件的,管理人将进一步核实。核实期间不视为完成申报,直至收到所要求全部资料之日方视为完成申报的日期。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补齐资料的不利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债权申报公告或通知及相关债权申报的材料,不代表管理人对债权人身份及债权金额的确认。债权人身份及债权金额的确认需经过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等法定程序。

3.申报人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申报人利益的,管理人将提请追究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四、现场或邮寄申报地址:

联络人:李老师 13980642863 电子邮箱:1210863762@qq.com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E座2509号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贝佳乐幼儿园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

1.债权申报表附件1-4)


附件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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