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公告

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13 公 开 人: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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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2023)1425破1

本院根据齐河县开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时为山东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有关山东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山东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债权的无需再次申报,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2023年3月14以前向御捷马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申报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山东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3280900以网络会议方式(网络参会方式将由管理人会前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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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 下载
合并破产重整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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