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3-16 公 开 人: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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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202112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大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2)粤015],并于2022112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富大房地产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工作

关于富大房地产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属于职工债权,经管理人调查,广州市银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至11月为富大房地产公司垫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公积金等合计112,054.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本案《债权审核认定原则》的规定,其他主体为债务人垫付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补偿金等费用的,视为职工债权管理人依照前述调查情况编制了《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债务人办公地址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

如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尽快予以复核并给予答复,对管理人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联系管理人的,视为公示清单或者公示事项无异议。

对于尚未在本次公示清单中列明的职工,可以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据向管理人书面主张,管理人将根据审查情况另行公示。

特此公示

 

附:《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截止2022316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债权金额

备注

1

广州市银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2,054.42

 

计:

112,054.42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瑞琼律师、陈莹律师

联系电话:0755-83569781、0755-8315689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1112

 

 

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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