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27 公 开 人: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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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年5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5)粤01破申2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金鞍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15作出(2025)粤01破185-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钱少武(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客属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钱少武。

经实地走访、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及阅卷,管理人获知:截至本公示日,客属公司尚欠付职工李怡冰40,193.00元及10,011.74利息。

除上述职工债权外,管理人暂未发现客属公司有其他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职工债权情况或其他未执行、未履行完毕的劳动争议案件。

综上,截至2025627日,客属公司尚欠职工李怡冰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0,204.74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如有发现其他职工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继续核实确认具体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现对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712日止。如有关职工或其他债权人、债务人等对管理人公示结果有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向本管理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本管理人将尽快予以复核并给予答复,对管理人的答复不服的,职工可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广州客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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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客属破管发字第13号-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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