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2 公 开 人: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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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林律师 联系方式: 1866564844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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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6)恺盈破管字第86号

2025年6月2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3破申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盈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5年12月8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3破46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投资人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恺盈公司现有资产和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发挥投资人在专业资质、区位布局、渠道网络、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转入重整方式盘活恺盈公司现有资产,对现有土地以及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经营,最大化地实现恺盈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从而提高各债权人债权清偿率。

说明:由于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因此本次招募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目的在于提前锁定投资意向。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协同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然而能否转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人参与即视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意向投资人最终需通过参与重整程序,以正式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完成投资。

一、恺盈公司基本情况

管理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恺盈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54NT4MXG

法定代表人:汪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注册资本:333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11号佳兆业中心二期C座28层08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产概况

(一)货币资产

管理人结合接管情况,前往各银行机构现场并结合各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对债务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据管理人的调查结果,债务人名下银行账户截至2026年1月7日的余额为人民币21,083,758.55元。但主要账户余额均系监管账户,出入账需经住建部门等审批。

(二)不动产类资产

债务人恺盈公司的核心财产为其名下的不动产(包含在建工程)以及待开发的土地,具体为:

1.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恺盈公司名下登记有1处土地使用权,开发的小区名称为“惠州佳兆业马安中心区佳兆业拾光道花园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马安段34号,登记使用权面积为90,881.96m²,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16,271m²。其中01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10,871m²,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3700m²(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1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00 m²),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控制≤80m,绿地率≥35%;02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400m²,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00 m²,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办学规模为12班幼儿园【根据项目规划条件,债务人负有配建一所幼儿园并无偿移交的义务。目前,该幼儿园建筑主体已具备毛坯竣工验收条件,但依据规定,债务人需完成精装修后方符合向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移交的标准,截至目前债务人未完成精装修工程】。建筑首层如架空作为开敞式公共停车或公共开敞空间,其面积不计入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但其建筑高度和层数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用作停车、人防和配套设备用房,其面积不计入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目前债务人自行将上述地块分为4期进行开发,其中一期占地29,244平方米、二期占地27,576平方米、三期占地34,823平方米、四期占地24,627平方米。一期已完成开发施工现合计建筑面积70,530.90平方米;二期已完成开发施工现合计建筑面积95,628.76平方米;三期仅完成部分楼栋开发,因施工进度不一,正在进行工程量鉴定中,暂无法明确已建面积;四期目前为待开发空地。综上,债务人名下地块可供开发土地面积尚余59,450平方米(三期、四期总占地面积),对应可开发建筑面积237,602.84平方米。

2.所开发的住宅基本情况

目前债务人已完成开发(具备办证条件的)住宅套数1,167套。结合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排除存在预告登记、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等相关情况),目前可供销售的住宅套数185套,但该数据受债权申报情况的预计会有变动。

债务人正在开发的在建工程中,二期开发的第3、第4、第5栋,已基本完成开发建设,现仅剩部分接近收尾的工程需完善,管理人已选定评估机构对后续工程造价进行估算,目前尚未有测算结果。该3栋建筑,据管理人调查暂未发现存在已销售情况,可供销售面积38,672.36平方米,合计390套(该390套作为在建工程测算,不包含前述二期已竣备的162套住宅)。

3.所开发的车位情况

债务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附随开发地下车库。其中一期产权车位399个,合计面积11,003.40平方米;人防车位115个,合计面积7,482.24平方米。恺盈公司在进行住宅房屋销售过程中,存在向买受人附赠车位或发放购买车位优惠券的情况,前述管理人披露的数据并非最终可供销售的剩余资产数据。

二、三期地下车位已经动工但未建设完毕,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未进行确权登记、未划线分割亦不可预售,因此管理人无法确认二期、三期建成后车位可销售情况,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二、三期地下车位规划情况为:二期地下室35653.14m²,车位988个,其中产权车位857个,面积30447.14m²,人防车位131个,面积5206m²;三期地下室35821.89m²,车位1021个,其中产权车位808个,面积28647.89m²,人防车位213个,面积7174m²。

4.所开发的商铺情况

目前债务人已完成开发(具备办证条件的)商铺(均在一期)套数41套,经管理人调查进入破产程序前已过户办证2套。二期、三期部分商铺尚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数据管理人暂无法确认,现规划中二期、三期部分有规划商铺。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2日,管理人共接收了申报债权笔数为374笔,申报债权总额为3,894,933,051元。其中购房人债权笔数256笔,申报债权金额为51,296,412.82元,非购房人债权笔数为118笔,申报债权金额为38,436,366,38元。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

对编入债权表内的购房人债权,管理人认为应协助办证或交付使用的共212笔,普通债权18笔(普通债权金额为4,159,150.61元、民事惩罚性赔偿金金额44,015.88元),不予确认6笔,暂缓确认20笔(对应申报金额为7,345,366.28元);

对编入债权表内的非购房人债权,管理人认为工程款优先债权1笔,工程款优先债权金额为2,954,150.26元,普通债权50笔(普通债权金额837,131,205.5元、民事惩罚性赔偿金金额84,969.08元),不予确认6笔,暂缓确认62笔(对应申报金额为3,001,643,521元)。除建设工程债权外,本案暂未有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管理人亦暂未调查发现存在相关情形。

另,管理人调查后确认职工债权9户9笔,债权总额为798,688.80元,其中欠付职工工资为266,369.73元,因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532,319.07元。

上述债权申报金额随着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将有所变动,针对暂缓确认的债权,管理人亦将逐步完成债权审查工作,以上数据均系参考数据,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的债权金额为准。除上述已申报债权外,债务人可能仍存在未发现的隐性债务、未决诉讼或行政违规处罚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当充分认识到破产项目的复杂性,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因未全面了解项目风险而产生的投资后果。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恺盈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恺盈公司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意向投资人参与破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本案破产程序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五)如出现影响恺盈公司清算的重大事项或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并重新作出招募公告。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除及时退回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外,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资金或由于参与恺盈公司本案破产程序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补偿。

(六)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七)破产企业的资产盘活与重整面临诸多客观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续建审批风险、涉诉风险等)。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即视为已全面知悉并自愿承担上述所有风险。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意向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及债务人主张要求赔偿预期利益损失。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主体资格条件

1.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具有可执行的投资方案。

5.参与破产程序过程中接受管理人在程序与手续上的其他合理安排。

6.意向投资人或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曾有作为破产项目的代建方或者重整投资人的相关经验。

六、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最迟于2026年6月30日18: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应一次性提交。逾期送达、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一律视为未报名,管理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材料或取消其参与资格。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6楼,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罗律师   联系电话:18665648448。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仅接受纸质版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现金及银行存款资金实力证明(意向投资人名下银行账户时点银行账户存款证明)、拟投入的资金、投入资金方式和期限、初步偿债方案、投资后经营方案等相关内容。

2.证明意向投资人报名主体资格条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述投资人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包含主要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若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履约能力瑕疵承诺书

承诺书中至少须载明承诺内容为:

(1)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正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内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等;

(5)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承诺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法人参与本次破产程序,不存在其他影响该法人作为意向投资人的公司内部程序瑕疵;

(6)不存在其他影响投资人履约能力的重大瑕疵。

4.保密承诺函

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5.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6.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向管理人说明或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参选保证金的缴纳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报名材料应附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管理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0901012501956316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丧失参选资格,所提交的其他参选文件除保密承诺函外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后续对恺盈公司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可行、详细的《意向投资方案》;

(2)经评审后确认本案投资人资格前,意向投资人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后续选定意向投资人程序的;

(3)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文件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4)意向投资人经评审后未获得本案投资人资格的;

(5)人民法院对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不予准许的。

3.参选     保证金在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缴纳参选保证金,并经管理人评审满足第三项“意向投资人报名主体资格条件”后,可对恺盈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报名截止日期第二日起开始计算尽职调查时间,尽职调查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管理人将协助债务人为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提供条件,。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应当结合自身尽职调查情况以及恺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可行的《意向投资方案》,并在尽职调查结束之日同步【2026年7月31日18:00时】将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意向投资方案》密封后送达管理人处。

注:(1)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捺印。(2)《意向投资方案》需提供一式叁份,文件需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2.《意向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投资的方式、投资报价金额、资金的安排、债务偿还安排、企业经营方案、投资方案的担保方式、其他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和安排等。

(五)评选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的具体评选方式管理人另行公告。

七、特别声明

1.恺盈公司的资产状况及其他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法律责任。债务人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工程续建风险、购房人权益保障风险、未申报债权的或有负债风险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已尽合理调查义务,截至目前仍无法核实的数据,投资人应通过尽职调查自行确认并承担对应风险;管理人不对未核实数据的准确性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中载明的数据系根据债务人提供资料、相关合同及管理人初步调查得出,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有关恺盈公司的财产基本情况,管理人仅作初步披露,不代表管理人作出任何承诺。最终权属、面积、金额等请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簿记载、司法裁判认定或实际测绘为准。债务人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可能存在因历史遗留问题、规划调整等事宜,导致验收、竣工备案、产权初始登记延迟或障碍的风险,相关续建、整改责任及风险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勘察、评估并承担。

2.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也无论系何种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不成功以及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惠州市恺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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