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10-22 公 开 人: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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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0年9月11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牡丹区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2020)鲁17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为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2月5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裁定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山东天和压延铜箔有限公司、菏泽菏源商贸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广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牡丹区法院同意,定于20211115上午9召开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1115上午9

二、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111号党校大厦(中共牡丹区委党校)一楼多功能厅。

三、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公布《债权表》;

2.审计机构审计报告

3.评估机构作评估报告

4.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另行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前述文件中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债权人公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使用。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另行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前述文件中为复印件的,均需债权人签字并摁手印,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使用。

鉴于本次债权人会议人数众多,会议场地有限,原则上每家债权人仅限1人参会。债权人会议现场07时30分开始核验参会人员身份,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到达会议现场核查身份,避免影响参加债权人会议达不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无法参加现场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邮寄表决

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西路1599号,联系电话:18816060126

特此通知。

 

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天和压延铜箔有限公司管理人

 

菏泽菏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月二十

 

 

 

附件: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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