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9 公 开 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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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8-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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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605破72号    

    本院于2026年6月2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6月29日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理,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8月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25楼;联系人:黄家杰13380203887,谢卓君13288295087,0757-8328875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镇农业联合开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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