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膏矿采矿权意向购买方招募公告

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膏矿采矿权意向购买方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19 公 开 人: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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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膏矿采矿权意向购买方

招募公告

2021年10月18日,银川中院裁定批准《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上陵集团等二十家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就“陈家圈石膏矿采矿权”的处置进行了线上网络拍卖及线下拍卖,但均未能成交。为推动重整计划执行,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现针对该处置资产面向社会招募意向购买方。

一、处置资产

(一)宁夏盐池县青山陈家圈石膏矿区Ⅰ石膏矿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号C6403232014077130135746面积为0.5686平方千米,年产量为150万吨,采矿年限至2027年止。

(二)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及设备类资产

因上述采矿权范围内含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根据资产的一体性,统一处置将更有利于资产价值最大化,因此该类资产必须与上述石膏矿采矿权一并处置。

二、报名条件

意向购买方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请意向购买方于2024年56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projectsl@dehenglaw.com,联系方式13466394558。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意向书(盖章);最近一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盖章);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意向购买方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三)报名材料筛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综合评定,确定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购买方。

(四)提交报价

购买方需在提交报名意向并了解资产情况后,根据要求及时提交报价函。

(五)遴选评审

根据相关报名材料与报价择优确定正式购买方。

(六)签署转让协议

在确定正式购买方后,公司将与购买方签订转让协议。

四、其他事项

本转让公告所列明的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购买方参考。本转让公告由发布方负责解释,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转让交易的各项安排。

特此公告。

 

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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