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受理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关于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受理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8-11-28 公 开 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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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3303

    本院根据张文戈的申请,于201811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14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三层;负责人:梁文华;联系人:蔡荣林、付强;联系电话:1587551689513410013081;传真:36866661)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O一八十一二十三日

附件

深圳华际公司(债权申报公告)20181128.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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