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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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0-18 公 开 人: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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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陈璐琳的申请,于2024年8月15日作出(2024)闽01破申4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确定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多次通知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移交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证件、印章、财产、账册、合同等所有资料,但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未将法人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其他证照、印章移交给管理人。现声明: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述证照、印章自法院受理破产裁定之日即2024年8月15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米娜凯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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