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司及股东移交资料的通知

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司及股东移交资料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2-08 公 开 人: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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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云芥强清第008号

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杨生凤:

葛正瑞:

廖德忠:

谯玉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0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7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杨生凤对被申请人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又称芥子化学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2024)渝05强清175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都分所担任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发布强制清算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因芥子化学公司、股东葛正瑞、廖德忠、谯玉春无法联系,申请人(股东之一)杨生凤也未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义务,导致清算组未能接管到芥子化学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其他任何有效的证照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许可证、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清算组也没有接管到芥子化学公司的任何财务账簿等文件。现清算组向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及股东发出如下催告通知:

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并于2024年处12月20日前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并如实回答询问如拒不提交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将依法承担清算义务责任。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定于2025124日上午10:00时在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附1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质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人、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如实回答询问。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附16号,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3896731968微信同号);唐老师:15723635523。


   特此通知,请慎重对待!

 

重庆市云阳县芥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 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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