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30 公 开 人: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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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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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五公司重整投资人联合预招募公告

202531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以(2025)苏028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26号裁定受理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23号裁定受理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28号裁定受理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森服饰)重整,以(2025)苏0281破申25号裁定受理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织染)重整。五案均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

为达到优质资源的最佳配置,维护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提升五公司的资产价值,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社会联合预招募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一揽子解决五公司重整事宜,筹集偿债资金,维持生产经营,推动和保障五公司完成重整。

一、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旨在协调统筹、高效推进阳光集团五公司重整工作,有效整合五家关联企业优质资源,吸引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生产、技术和市场等方面为阳光集团综合赋能,一揽子解决阳光集团债务风险,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最终实现阳光集团股权结构优化、资产质量优良、恢复可持续盈利能力。

2、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预招募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公开招募方式。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有权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本次预招募。

3、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投资建议,亦不构成要约,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次预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外,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税审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出具投资建议等。

4、本次招募为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前的预招募阶段。

5、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投资优势

纳入本次预招募范围的五家企业以阳光集团为核心,共同组成了阳光品牌的主营服装业务板块。具体而言,本项目具备以下四大核心投资优势:

1、企业实力夯实,竞争优势突出。

阳光集团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也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33家行业排头兵之一,承担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工作,同时是“中国职业装十大领军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绿色工厂”,也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核心企业阳光集团具备出色的科技创新能力、可靠的质量管理成效以及实力强劲的人才队伍,竞争优势十分突出:

第一,科技创新能力出色。阳光集团坚持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为主导,构建了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毛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为核心的一站三中心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阳光集团为核心的纺织服装板块累计申报各类专利2293项,获授权专利1229项,其中发明专利79件,实用新型专利39件。同时,阳光集团研发部围绕新材料应用技术、多元化纱线结构工程技术、精纺面料功能整理技术和纺织服装智能化制造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深入研发,以平均每天50多个面料新品的研发能力、以平均每天10万米精纺呢绒、1万套西服的规模,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国家毛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称号,形成了涵盖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的四维创新格局。此外,阳光集团还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国家高新火炬计划、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其中纺织行业毛纺面料技术创新中心上榜2024年纺织行业创新平台名单。

第二,质量管理成效可靠。阳光集团坚持走质量兴企之路,创建基于新木桶理论的经纬编织法质量管理模式,先后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亚洲质量创新奖全球卓越绩效奖中国质量奖,实现了质量领域的大满贯。同时,作为中国纺织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质量奖的企业,阳光集团是国内首家承担着国际标准化组织/纺织品技术委员会(ISO/TC38)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单位,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主持或参与54项国际、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制修订,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稳步提升。此外,阳光集团获批准筹建的江苏省纺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23年高分通过验收,为纺织行业技术、产品、服务、标准等方面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平台支撑。

第三,人才队伍实力强劲。阳光集团完善的“一站三中心”技术创新体系吸引和培养了众多专业技术人才。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阳光集团已先后培养工程技术人员390余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2名,省“333”高层次人才9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名;高级工程师30名,其中正高级工程师10名,质量工程师24名,六西格玛黑带9名,产学研合作人才100余名。

2、品牌价值卓越,发展前景广阔。

“阳光”商标是我国精毛纺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阳光”品牌被评为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以阳光集团为主体企业,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配合的“阳光”品牌载誉行业内外,包括阳光集团是中国职业装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目前职业装开发、设计、生产领域中,行业涉及最广、业务合作最多、设计开发能力先进、服务完善周全的知名企业;阳光服饰、中盛服饰也是国内外知名品牌服装的金牌供应商。同时,阳光品牌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中东、南美等44个国家和地区,品牌影响力辐射范围广,得到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此外,阳光品牌也是军队、公安、司法、民航、邮政、电信、移动、海关、国检、远洋、金融、保险、证券、电力、银行等6000多家行业和机构的职业装定制的优先选择,享有稳定且庞大的优质客户群体,商业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3、产业链布局全面,协同效应突出。

纳入本次预招募范围的五家企业共同组成了阳光品牌的主营服装业务板块,从而发挥合力效果,以充分发挥本项目的投资价值。其中,阳光集团作为核心企业,主要承担凭借极具竞争优势的各项资质与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对外接取订单、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以获取订单的功能,并且利用其自身竞争优势,重点把控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等关键节点;阳光服饰和中盛服饰则是作为对外采购原辅料、对外销售部分服装等的主要主体,并通过样衣车间、庞贝车间等参与产品制造,通过威尼帝车间等参与高端产品的定制等;汉德森服饰和金瑞织染则主要负责服装业务中重要零配件的生产制造、其他零售批发等。因此,五家企业协同配合,能够保证阳光品牌的主营服装业务板块高效、有序运行,为本项目的盈利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4、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

纳入本次预招募范围的五家企业均位于被誉为“全国宜居小镇”、“国际花园城镇”的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新桥镇,处于长江三角洲腹地,附近即为沪武高速、靖张高速、通锡高速、京沪高速等,增强了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同时,往东可以直通中国第一座跨度超千米的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往北可以直通长江黄金水道,辐射区域广泛,整体交通便利,具备优越的地理位置条件。

三、公司概况

本次联合预招募企业范围包括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2、资产情况

根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12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31日,阳光集团在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重整涉及的资产(不含应收账款)经评估清算价值合计214,111,383.42元,具体如下:

1)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3宗,评估面积合计196,620.70m2,清算价值79,440,400.00元;房产,共19处,评估面积合计55,156.92m2,清算价值76,640,728.00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道路、驳岸、围墙等116,337.25m/ m2/项,清算价值6,026,558.00元。具体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共3宗,评估面积合计196,620.70m2,清算价值79,440,400.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②房产,共19处,评估面积合计55,156.92m2,清算价值76,640,728.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③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道路、驳岸、围墙等,合计116,337.25m/ m2/项,清算价值6,026,558.00元。

2)动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工艺品以及存货等,清算价值合计16,946,577.42元,具体如下:

①机器设备,包括电梯、110KV变电设备等,共19//套,清算价值14,253,051.00元。

②车辆,共1辆,为小型乘用车,清算价值28,728.00元。

③电子及办公设备,包括空调、打印机、办公桌、音响等,共1,180//个,其中位于振新宿舍的7台空调权属不明,经调查暂无法获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存在属案外人所有之可能,清算价值334,598.00元。

④工艺品,包括摆件、长桌等,共81件,清算价值1,145,115.00元。

⑤存货,全部为原材料,清算价值1,185,085.42元。

3)无形资产,包括商标92件、已授权专利33件,清算价值合计35,057,120.00元,具体如下:

①商标,共92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3件商标因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而存在失效风险,清算价值34,990,480.00元。

②专利,已授权33件,其中10件专利因欠缴年费而存在失效风险,清算价值66,640.00元。

除此之外,截至202531日,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调整后金额为204,706,262.41元,前述应收账款主要为经营性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密切相关。

3、负债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二)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2、资产情况

根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13《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31日,阳光服饰在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重整涉及的资产经评估清算价值合计103,021,297.57元,具体如下:

1)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5宗,评估面积合计52,168.70m2,清算价值20,178,100.00元;房产4处,评估面积合计39,312.89m2,清算价值31,586,658.00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道路、围墙等,共42,078.22m/m2,清算价值1,479,243.00元。具体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共5宗,评估面积合计52,168.70m2,清算价值20,178,100.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②房产,共4处,评估面积合计39,312.89m2,清算价值31,586,658.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③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道路、围墙等,共42,078.22m/m2,清算价值1,479,243.00元。

2)动产,包括机器设备6,296/套、电子及办公设备1,948/套以及存货,清算价值合计47,952,917.57元。具体如下:

①机器设备,包括缝纫机、平烫台、冷冻机组等,共6,296/套,清算价值20,450,575.00元。因中盛服饰与阳光服饰生产经营场地临近,且业务关联性较强,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共同采购、使用机器设备的情形,目前以机器设备实际使用地点为基准区分设备权属,可能存在部分设备混同、权属划分不清晰的情况。

②电子及办公设备,包括空调、打印机、办公桌等,共1,948/套,清算价值612,056.00元。

③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和产成品,清算价值26,890,286.57元。

3)无形资产,包括商标53件、已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件、外购生产配套软件56套,清算价值合计1,824,379.00元。具体如下:

①商标,共53件,清算价值89,040.00元。

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8件,清算价值5,376.00元。

③外购生产配套软件,共56套,其中2套停用,其余均在正常使用,清算价值1,729,963.00元。

3、负债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三)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2、资产情况

根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14《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31日,中盛服饰在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重整涉及的资产经评估清算价值合计16,794,931.55元,主要为动产,具体如下:

1)机器设备,包括缝纫机、意大利迈卡自动袖叉机等,共1,220/套,清算价值4,320,696.00元。因中盛服饰与阳光服饰生产经营场地临近,且业务关联性较强,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共同采购、使用机器设备的情形,目前以机器设备实际使用地点为基准区分设备权属,可能存在部分设备混同、权属划分不清晰的情况。

2)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清算价值12,474,235.55元。

3、负债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四)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2、资产情况

根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15《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31日,汉德森服饰在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重整涉及的资产经评估清算价值合计2,044,968.30元,主要为动产,具体如下:

1)机器设备,包括裁断机、自动裁床等,共128/套,清算价值1,967,464.00元。

2)存货,全部为产成品,清算价值77,504.30元。

3、负债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五)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2、资产情况

根据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5]16《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31日,金瑞织染与主营业务服装业务相关的资产经评估清算价值合计144,298,939.00元,具体如下:

1)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11宗,评估面积合计127,174.90m2,清算价值50,119,700.00元;房产24处,评估面积合计82,129.08m2,清算价值92,223,749.00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含仓库、门卫等)2,588.01m2,清算价值560,332.00元。具体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共11宗,评估面积合计127,174.90m2,清算价值50,119,700.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②房产,共24处,评估面积合计82,129.08m2,清算价值92,223,749.00元,具体明细详见PDF

③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仓库、门卫等,共2,588.01m2,清算价值560,332.00元。

2)动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等,清算价值合计1,395,158.00元。具体如下:

①机器设备,全部为变压器,共6套,清算价值1,391,574.00元。

②电子及办公设备,全部为空调,共17台,清算价值3,584.00元。

3、负债情况

因平台字数限制,具体详见PDF版本。

四、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投资人进行预招募。意向投资人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优秀的现代企业治理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理念。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公司资产或股权未被查封、冻结等。

5)意向投资人及/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或者存在恶意收购嫌疑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前述关于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描述,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预招募阶段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意向投资人参与后续正式招募阶段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提前确认。

五、预招募流程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63017时止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大厦20楼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江律师15716170122、蒋律师19800326613

4、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意向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

4)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的债权申报、财务审计和评估报告等明细资料的,或者需要对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于公告发布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且尽调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具体流程如下:

1)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预招募的尽调履约保证金为每个单位人民币100万元,合计5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履约保证金分别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并与管理人核实尽调履约保证金是否到账:

  名: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号:1103027539201513054

  名: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号:1103027539201512950

  名: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号:1103027539201513178

  名: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号:1103027539201513205

  名: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号:1103027539201513453

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但仍愿意参与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重整的,可继续按届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同意按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2)尽调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履约保证金的使用

如后期意向投资人需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履约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管理人后续文件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未按期缴纳正式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尽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重整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以管理人后续的具体文件为准。

(三)意向重整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于重整投资人确定前向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招募情况决定后续联合招募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程序及招募期限。

六、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纳入重整程序的阳光集团、阳光服饰、中盛服饰、汉德森服饰、金瑞织染五公司属于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服装板块,而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面料板块涉及主体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与阳光集团主营业务之服装板块产业高度相关。从有利于重整投资人整体资产价值的体现出发,同时也从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出发,在不损害各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前提条件下,意向投资人可以制定后续整体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共同磋商探讨相关方案的可行性,在相关方案可行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将相关方案纳入重整投资方案参与后续的重整投资人正式招募及遴选程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汉德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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