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荔湾区下九路63号2034、2060、2117号商铺

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荔湾区下九路63号2034、2060、2117号商铺

公开时间:2024-08-02 公 开 人: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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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10281935),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核查,未亲自核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 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本标的物上如存有抵押担保情况,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涂销手续;如有查封情况,管理人协助向查封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由此可能产生的产权过户时间延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

(一) 拍卖标的物:位于荔湾区下九路63号2034、2060、2117号房产(房屋明细请见下表)。详细信息见附件上德行评报字(2023)第10010LS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序号

地址

产权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

(单位:元)

1

荔湾区下九路63号2117铺

尚未出具单独权属证书

商铺

14.7815

470643.2

2

荔湾区下九路63号2060铺

尚未出具单独权属证书

商铺

12.173

410960.8

3

荔湾区下九路63号2034铺

尚未出具单独权属证书

商铺

22.2662

751707.2

 

(二)拍卖标的情况介绍: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未出具单独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为49.2207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房。

2.2022年10月1日,广州义群福珠宝有限公司与管理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以每月1133.31元的租金向管理人承租2034号铺。根据合同约定,管理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要求广州义群福珠宝有限公司腾退场地并向管理人移交。2117、2060号商铺处于空置状态。

(三)拍卖价款:

根据破产清算程序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广东上德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前述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633311.20元。

起拍价:1143317.84元,保证金:114331.78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清场交付。

2.因管理人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态,并亲临现场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通知)穗税三分局手【2021】50055号,拍卖标的所在的名汇商业大厦项目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竞买人需承担该部分土地增值税,最终税负情况以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的为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4.拍卖标的所在的名汇商业大厦项目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拍卖标的标的物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管理人联系方式:杨坤律师,13719462472,京东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

需要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8月6日17:30,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电话:4008-363-020进行预约,管理人将统一安排在竞拍开始前集中看样。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整,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63号入口处。

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看样或以何种方式看样,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并自愿参与竞买。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实测面积、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房屋结构、房屋质量状况、装修情况、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情况、权属状态、登记情况等现实状况。房地产四至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如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支付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其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73157760886000042;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芳草园支行),交款时注明“(2021)粤01破332号、下九路63号2034、2060、2117号尾款”。逾期未支付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财产移交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后,已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的配合;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办证事宜。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针对标的物权属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形,竞买人竞拍前应向人民法院以及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对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至竞买人或竞买人指定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过户的承诺,买受人应当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延迟过户的风险。

对拍卖标的物中可能存在的无产权证面积或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费用,管理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不影响成交价格。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为出卖方净得价,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金。

因本次拍卖交易过程涉及不动产过户可能发生的税费及破产企业就该标的拖欠的其他税费(税局破产程序中已向管理人申报的除外)(含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在此着重提醒,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且拍卖标的所在项目开发较早,限于项目成本等原因,最终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可能较高。另外,竞买人向税局咨询土地增值税时,限于沟通差异,税局一般只会告知预征的部分税率,由此计算的土地增值税较小,容易造成误导。现管理人将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公布如下: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具体计算方法为: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如果没有相关资料的,税局可能进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此时具体金额以税局核定征收的金额为准。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为本标的物可能存在欠付物管费、服务费、公摊面积维护费各项费用、欠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各项费用的情况。对于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各方确认,该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具体税款、土地出让金、其他费用的类别及金额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了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九、买受人违约的处理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因前述情形导致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予以补足。

十、其他事项

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拍卖或中止拍卖。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37574913/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进行调整,并在京东拍卖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为准。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拍卖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了解拍卖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人:杨坤律师

管理人咨询电话:1371946247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802房

 

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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