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格县人民法院(2024)川3428破中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裁定书)

四川省普格县人民法院(2024)川3428破中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4-07-10 公 开 人: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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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格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川3428破2号

 

申请人: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8213400358A,住所地: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范春雷,系该公司董事长。

2024年6月6日,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濠吉集团”)以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重整。

本院查明:濠吉集团(企业历史名称:四川豪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12月23日成立,核准登记机关为普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81号,注册资本为21235.103086万元,该注册资金已出资到位,其中四川舒巢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14627.392149万元,股权比例为68.88%;严俊波出资金额为6343.402499万元,股权比例为29.88%;朱利明出资金额为264.308438万元,股权比例为1.24%。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鸡精及其他调味品、饮料、各类食品、新型保健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四川高正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高正资评字(2024)第Z004号)和濠吉集团《财产状况说明》显示,濠吉集团账面资产总额94056831.26元,另有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12号建筑面积163.36平方米住宅一套(未入账),账面负债2964031014.60元。

本院认为:濠吉集团核准登记机关为普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濠吉集团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愿意服从重整程序,并提供了可行性报告对破产重整价值和重整条件进行了分析。

综上,濠吉集团自行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O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阿来木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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