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曜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曜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30 公 开 人:佛山市南海区曜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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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5月2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依法作出(2025)粤06破申1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佛山市南海区曜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曜昉”)破产清算一案,并于作出(2025)粤06破申18-6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南海曜昉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破产工作

现管理人就南海曜昉破产清算案的债权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南海曜昉债权人2025626日前含当日)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曜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是否有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tdh.pcgl.com.cn/

联系人

何经理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1座3009、3010室

联系电话

13425638451

电子邮箱

fsyf2025@163.com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通过上述网址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优先对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债权人应将债权申报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通讯地址,管理人将以接收的纸质材料作为最终债权认定的依据。电子邮箱主要用于紧急状况下发送资料、收集意见等,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确保沟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请勿通过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问题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如未能在佛山中院确定的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南海曜昉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认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附件

佛山南海曜昉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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