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三时装有限公司管理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深圳市一三时装有限公司管理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1-02-03 公 开 人:深圳市瑞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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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深圳市一三时装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029日裁定受理深圳市一三时装有限公司(下称“一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1223日作出(2020)粤03695号《决定书》,指定深圳市瑞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一三公司管理人,鲁畅为负责人。

 因一三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管理人决定与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公司与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之前已解除的除外)

一三公司尚欠你方的工资及因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管理人将根据每个人工作时间的长短计算后,按程序进行清偿。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一三时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23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潇云,0755-8827568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工业八路89号致远大厦B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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