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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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申报债权通知书

2025)粤060563

 

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66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屋托帮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广东日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南海法院(2025)粤060563公告》,若贵方屋托帮公司享有债权的,请于20257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说明债权人基本情况、债权形成过程、债权总额、本金、利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利息应计算至202565日止】及计算方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债权到期日期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贵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

请贵方认真查看《债权申报须知》的内容,了解债权申报方式、申报时间、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材料的要求等。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取审核费用的指引(试行)》补充申报债权的应根据补充申报债权金额进行收费。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724日上午1100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5号)。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若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通知。

 

 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六日

附:

1.(2025)粤0605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

2.2025)粤06056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粤060563号《公告

3.《债权申报须知》

4.债权申报版本材料仅供参考,各债权人可在版本材料基础上相应修改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2债权申报书;(3)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4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5.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志荣律师、何啟新律师

联系电话:0757-22228190、1363008504713790021052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佛山新城裕和路 142 号金海文化创意中心第 20 层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2025)粤0605破63号-6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民四.pdf 下载
申报债权通知书(屋托帮).pdf 下载
(2025)粤0605破63号-1受理裁定书-佛山屋托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签章版).pdf 下载
(2025)粤0605破63号-2民四-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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