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5 公 开 人: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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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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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2025)桂 06 强清 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西防城港华粮仓储 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裁定受理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 发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依法制定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

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逢时商 业大厦 B 座 9 层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何律师,联系电话: 13558002801;邮箱:hemingxiang@weiguan law.com) 申报债权。 申报 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防城港桂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 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或交付财产。

现定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审判庭召开清算会议(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为清算会议成员,有权参加清算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 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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