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圆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宏圆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湖南宏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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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湘 0722 破 7 号

本院根据湖南省小瓦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 年 5 月 8 日裁定受理湖南宏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指定湖南沅澧律师事务所为湖

南宏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圆公司)管理人。宏圆公

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前向宏圆公司管理人(通

信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鼎沣财富广场 5 楼;邮政编

码:415000;联系人:郭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18773665007、

1871162162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

以在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最后分配方案前/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前/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前补充申报,但对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计和

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宏圆

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宏圆公司管理人清偿

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法申

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

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

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

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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