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粤13民初378号案应收债权拍卖成交的告知

关于(2021)粤13民初378号案应收债权拍卖成交的告知

公开时间:2025-03-24 公 开 人: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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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粤13民初378号案

应收债权拍卖成交告知

2020)粤13破61号

 

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及全体债权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724日作出(2020)粤13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称好时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担任好时代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好时代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202177惠州中院作出(2020)粤13破61-4 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好时代公司破产。

为了及时高效处置破产财产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好时代公司的合法权益,降低成本及缩短处置周期,管理人根据好时代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以及2021)粤13民初378号案应收债权进行处置征询函》(下称“征询函”)确定的处置方案于2025年3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20日10时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以拍卖保留价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作为起拍价对2021)粤13民初378号案应收债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京东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由买受人朱强2025320日以人民币62700元的价格竟得管理人已于2025321买受人朱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完成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义务

特此通知。

 

 

                         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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