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药总公司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阳春市医药总公司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9 公 开 人:阳春市医药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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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2021)粤1781破3、4、8、11、1213、14、15、16、20、22、23、24、27、28号

各债权人:

本院于2020年12月裁定受理了阳春市硫铁矿商店阳春市春城粮食加工厂阳春市华侨特需商品供应公司阳春市有色金属公司阳春市石录商业公司(阳春市石菉商业公司)阳春市烟丝厂阳春市医药总公司广东省阳春市皮革厂阳春市商业信托贸易公司阳春市商业储运公司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阳春市公司阳春市十二排锰矿广东省阳春市五金矿产化工机械进出口公司阳春市工业材料供应公司阳春市食品进出口公司15宗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1121日一并指定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阳江市启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上述企业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1日前向管理人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权人逾期申报的,依法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定于2024134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26号)召开债权人应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授权书。

申报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锦湖阁E幢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曾广晓律师林良达律师1382763249913922007650

 

特此公告。

阳春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十一

附表:

序号

破产企业名称

一债会日期及时间

1

阳春市硫铁矿商店

2024年1月3日9:00-10:00

2

阳春市春城粮食加工厂

2024年1月3日10:00-11:00

3

阳春市华侨特需商品供应公司

2024年1月3日11:00-12:00

4

阳春市有色金属公司

2024年1月3日14:30-15:30

5

阳春市石录商业公司(阳春市石菉商业公司)

2024年1月3日15:30--16:30

6

阳春市烟丝厂

2024年1月3日16:30-17:30

7

阳春市医药总公司

2024年1月4日9:00-10:00

8

广东省阳春市皮革厂

2024年1月4日10:00-11:00

9

阳春市商业信托贸易公司

2024年1月4日11:00-12:00

10

阳春市商业储运公司

2024年1月4日14:30-15:30

11

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阳春市公司

2024年1月4日15:30--16:30

12

阳春市十二排锰矿

2024年1月4日16:30-17:30

13

广东省阳春市五金矿产化工机械进出口公司

2024年1月5日9:00-10:00

14

阳春市工业材料供应公司

2024年1月5日10:00-11:00

15

阳春市食品进出口公司

2024年1月5日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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