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清算案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函

苏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清算案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函

公开时间:2023-01-16 公 开 人:苏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272次
  • 打印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函

 

苏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宏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多家债权人诉至法院,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01日作出(2022)苏0505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州市联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佳宏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2)苏0505破申3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担任佳宏公司破产管理人,开展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应主动调查佳宏公司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于管理人未交接到佳宏公司的账册凭证,管理人通过向债务人法人左启群调查和前往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丘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及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至今未发现佳宏公司结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职工社保的线索。

综上,管理人穷尽手段后未发现佳宏公司职工债权。如对管理人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函签发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供书面证据线索,逾期则管理人认定佳宏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

此函!

管理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滨河路5号爱康大厦15楼

联系人:王伟东(13372133525)、王珂(13372133521)

 

苏州佳宏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月16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