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 03 破 181 号之三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 03 破 181 号之三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4 公 开 人:温州市汇联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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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温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23)浙 03 破 181 号之三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院根据温州汇联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汇联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温州
汇联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裁定终结温州汇联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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