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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9-26 公 开 人: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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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7222号之三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2072破申22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黄俊担任管理人。2024524日,因债务人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财产现有财产已经分配完毕,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2024530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宣告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破产并终结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发展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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