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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4-09 公 开 人: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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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闽0626强清1号

 

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厦门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2月8日裁定受理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0日指定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担任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清算组

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年4月12日前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大厦5-6;联系人:林琳律师,13960158256;黄雅萍律师,18859235363;清算组邮箱:jdglrsec@163.com)。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关的法律后果。

上述债权申报期满后,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本案(形式包括现场召开、线上召开等方式,具体以会前通知为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东山县科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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