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3-04 公 开 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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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移交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12月19日路南区人民法院指定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25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爱国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对虹基房地产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配合管理人核查有关债权,必要时进行专项审计;

3、接受管理人交办的专项审计(如有),费用另行协商,如管理人认为专项审计费用过高双方协商不成的,管理人有权另聘其他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4、与破产相关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评估机构

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虹基房地产全部资产(主要是房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三)拍卖机构

1、为管理人资产处置提供最佳方案;

2、能够提供网络拍卖同时为管理人提供拍辅服务。

被选定的审计机构,自选定之日起三日内,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派驻会计师进场工作,随时配合管理人工作;评估、拍卖机构由管理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审计机构

1、入围2017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或唐山市中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2、近五年内做过5件(含)以上破产案件审计业务,具有在破产案件中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经验,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有破产案件的审计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

3、申报单位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申报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估机构

1、入围2017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或唐山市中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2、近五年内做过10件(含)以上破产案件评估业务,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有破产案件的评估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

3、申报单位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申报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拍卖机构

1、入围2017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具备网络拍卖资质,能够提供网拍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2、具备丰富的房地产拍卖经验,业绩良好;

3、申报单位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申报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竞选的中介机构须在申报期限届满前同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纸质版 5 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材料内容如下:

(一)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申报人公章);

(二)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及人员最近 3 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重整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审计、评估符合准则规定等;

3、保证项目负责人、审计师、评估师、拍卖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人员;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愿意接受服务费用的收取时间由管理人按照破产进程确定。

(三)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书原件;

(四)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规模以及近三年度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业绩;

3、服务团队名单及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4、工作计划(包括审计评估对本案的适用性、特殊性、审计与评估的协调配合等事项的说明);

5、报价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及与之对应的取费标准、取费时间;

6、能够体现申报人经验、实力或能够证明申报人适合本项目工作的其他材料。

五、选聘方式

管理人根据各申报机构的规模、业绩、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进行评比,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选定的审计、评估、拍卖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 如只有一家机构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可直接选定其为审计、评估或拍卖机构,也有权重新组织评比。

特别提醒:申报材料如有任何与事实不符的虚假陈述,管理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选资格。

六、报名地址、联系电话、邮箱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 年3 月9日下午17时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金鼎园小区。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5032685895  

邮箱:z15032685895@163.com。

 

 

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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