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12-17 公 开 人: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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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武汉云康投资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20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06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强制清算,并于2025年1022日作出2025)鄂0106强清7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组成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清算组(以下清算组)。现清算组将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的债权人原则上以邮寄方式申报,也可采用现场申报方式申报债权。

1.邮寄申报方式:债权人根据本指引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邮寄至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知音律所大楼四楼,收件人:潘律师,联系方式:18971106404。请通过顺丰或邮政EMS邮寄(不接受挂号信和到付)。在邮寄单或者邮寄登记信息上注明“公司名称+债权申报材料”字样,并自行保留邮件寄送底单、邮寄登记信息。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邮寄申报的截止收件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申报人应确保于该时间前申报材料能到达。

邮寄同时将申报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86833087@qq.com,特别注意所有申报或补充申报资料签章后均需扫描PDF文档发送至清算组所有发送清算组的PDF文档均需提交纸质资料,且所有发送至清算组的文档均需与邮寄纸质资料保持一致每一份债权申报资料扫描为一个文档,多份债权申报资料分别扫描成多个文档清算组或以已提交的PDF文档为依据进行审查或以提交的纸质资料为依据进行审查,无论电子文档或纸质资料均视为债权人全面认可的资料。

2.现场申报方式:债权人根据本指引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知音律所大楼四楼进行现场申报。现场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每周至周五上午9:00-12:00,14:30-17:30。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指引》):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如代理人为债权人的员工,还应提供债权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代理人为律师,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申报人声明和承诺》;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因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强制清算,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其计息截止日为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清算组将依法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复核与确认。

四、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0月22日发布公告,要求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因清算组近期查询到武汉云康投资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债务提供房产进行抵押,且该房屋已于2025年4月拍卖成交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故你司有权向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追偿。因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在诉讼及执行程序均未联系到你司人员,故清算组另行以公告方式发送本通知书,请你司在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由你司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三峡物资供应公司中南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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