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 管理人公开招募测量、评估机构的公告

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 管理人公开招募测量、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18 公 开 人: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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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

管理人公开招募测量、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121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黑0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双城市文路中学破产清算案件,并由双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为合理评估破产企业资产价值,维护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经人民法院准予,特公开招募有资质的专业测量和资产评估机构,并出具正式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现有土地情况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诚祥村,宗地面积41089㎡,土地类别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2002年3月28日至2032年3月28日。

2.现有房屋建设情况:现有房屋8处,总面积约32101.95㎡。   

3.上述基本情况非测量、评估最终对象。在破产程序中存在依法回收的其它土地和房屋,存在经甄别非破产企业的土地和房屋。

二、 招募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法人公司,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3.2022-2023年度《黑龙江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在册成员单位,具备测量、评估专业履职能力。

4.与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曾为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曾经是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及其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曾经担任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及其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曾经担任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及其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或者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8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资产测量、评估工作的情形。

5.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6.能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

7.可接受测量费用、资产评估费用在本案最终分配时支付,若本案最终没有货币资金支付,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8.允许测量、评估机构联合投标,同时具备测绘、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优先。

三、工作内容

1.对管理人查明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测量、资产价值评估;   

2.对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收回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测量、资产价值评估。

3.具体工作内容以管理人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完成时限

管理人与中标机构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中标机构按照相应要求开展测量、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五、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竞标材料

贵单位若有意向参与竞标,须向管理人递交竞标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材料:

1竞标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经营业绩、案件经验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报价和工作方案;

3竞标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

面文件;

2.投标方式

有意向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4时)投标。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律师18746076743余律师13604639508

电子邮箱13604639508@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8号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

 

             双城市文路中学(黑龙江省双城市文路中学)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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