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征集意向投资人的邀请函

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征集意向投资人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4-09-16 公 开 人: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69次
联系人: 王隆彬 联系方式: 1380704510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30 17:00
  • 打印

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征集意向投资人的邀请函

2023年7月11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景德镇中院)作出(2022)赣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鑫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和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尽快推动龙鑫公司重整工作,依照《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向法院报告,管理人决定公开征集意向投资人,邀请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龙鑫公司基本情况

   称: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227511145865

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

法定代表人:张芳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6月9日

经营范围:土石方开发;建筑材料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业(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贰级。

二、债务人开发的中南府商住小区项目情况

(一)建设用地情况

龙鑫公司分别取得了位于浮梁县洪源镇方家村的两宗住宅用地用于开发中南府商住小区项目。地块一取得时的土地面积为133335.6㎡,但2007年1月该地块的2000㎡用地分割出来转让给了他人。目前项目的两宗土地分别为国用(2010)第187号(登记面积53460.8㎡)、国用(2014)第37号(登记面积131335.6㎡),土地面积合计184796.40㎡。

目前该两宗土地使用权均已设定抵押,根据生效的判决及裁定,抵押权人为杭州余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报批情况

1.项目立项

2004年3月3日,浮梁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绿色家园”项目立项的批复》(浮计字[2004]10号),同意该项目的立项。

2.项目名称变更

2006年6月7日,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绿色家园项目更名为加州阳光项目的函》(浮发改字[2006]41号),同意“绿色家园”项目名称改为“加州阳光”项目。

2010年5月14日,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加州阳光项目更名为御景湾小区项目的函》(浮发改字[2010]72号),同意“加州阳光”项目名称改为“御景湾小区”项目。

2013年7月9日,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中南御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浮发改字[2013]159号),同意项目名称改为“中南御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5年2月10日,浮梁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关于洪源镇“中南·御花园”标准名称命名的批复》(浮地办发[2015]1号),同意“中南御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标准名称为“中南·御花园”。

2021年12月27日,景德镇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关于将原“中南御花园”更名为“中南府”商住小区名称命名的批复》(景地办字[2021]24号),同意将项目原标准名称“中南御花园”更名为“中南府”商住小区。

3.项目备案

2019年8月2日,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认为项目符合备案的有关要求并予以备案。该备案通知书载明的备案内容为: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33336平方米,总建筑面55680.86平方米,容积率0.417,其中已建住宅面积11034.6平方米,有19栋54套,未建44646.26平方米,其中商业6898.22平方米,幼儿园33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72.27平方米,拟建社区养老用房303.2平方米,建筑密度18%,绿地50.89%,车位317个,地面停车247个。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53460.9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845平方米,容积率1.4,建筑密度24%,绿地率45%。

(三)项目规划许可情况

龙鑫公司已经取得浮规地字第(2018)01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规划许可证载明:用地性质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32505.78平方米。

龙鑫公司已经取得浮建字第(2018)02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建设规模11034.6平方米。

龙鑫公司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许可证载明:施工单位景德镇市江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情况

1.房屋建筑物共计82栋,其中:A1-A38号别墅共计38栋,建筑面积共计15634.88平方米;B1-B29号别墅共计29栋,建筑面积共计15616.42平方米;C1和C3共计3栋,建筑面积共计2680.52平方米;D0-D7号原有别墅共计8栋,建筑面积共计3625.74平方米;临街店面2共计1栋,建筑面积为1649.92平方米;临街店面3共计1栋,建筑面积为2138.55平方米,目前上述建构筑物皆处于不同程度的在建状态。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的具体楼栋、面积等,以浮建字第(2018)02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记载为依据。其他的建筑物,尚未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2.构筑物共计12项,主要为沥青道路、人行道硬化、车行道硬化及绿化等。

(五)项目销售情况

2018年10月15日,浮梁县房产管理局签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8]房预售证第11号),许可中南御花园住宅小区19栋(合计面积11034.6平米)54套房屋公开预售。

截至目前,已被处置房屋合计29套(面积合计5982.46平米),其中:已销售且办理网签房屋13套(合计面积2520.97平米),已被依法拍卖房屋16套(合计面积3461.49平米)。

三、参与须知与条件

(一) 意向投资人须知

1.意向投资人充分理解:本次仅为征集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见,对各方均没有法律约束力。

2.管理人特别告知:管理人将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编制成债权人会议资料送达给债权人,作为债权人是否同意再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参考材料之一。

3.如果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再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另行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的,仍需依据招募公告编制投资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

4.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龙鑫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

(二) 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为完成龙鑫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续建开发销售,意向投资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与意向投资额度对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征集意向投资人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报名。

报名时应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 邮寄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7楼北京市京师 (南昌) 律师事务所

(2) 电子邮箱:710613046@qq.com

(3) 联 系 人:江所长,万律师

(4) 联系电话:13607982938(江所长),18017902391

(万律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见附件1) 。

(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

(3)基本情况简介 (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 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原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日财务报表) 。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龙鑫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龙鑫公司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需自行承担。

(三) 投资方案的提交            

1.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当具有重整计划的核心内容。

2.投资文件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电子方式送达。

3.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可以递交至下列地点。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7楼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万律师

 话:18017902391(同微信)

(四)投资方案的公示

管理人收到资方案后,将向债权人公示。

五、投资方式

本次征集意向投资人,不对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六、投资方案应具有的基本内容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1.请说明意向投资人自设立至今的主要股权变动情况。

2.请说明意向投资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包括意向投资人的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股权或权益的间接控制人。       

如涉及重整投资人参与施工的,请说明施工资质情况。

3.如是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分别列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情况。

(二) 资金实力及投资资金的来源安排

请说明意向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 具体投资方式及清偿方案

1.请说明具体的投资方式。

2.如果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安排,请说明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具体方式、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比例等。

3.请说明对各类债权的计划清偿方案以及对应偿债资金来源等。

4.如果清偿方案中涉及留债的,请说明计划留债主体、留债金额、留债期限、留债期间的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意向投资人是否愿意为留债追加担保及担保方式等。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本次可以不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进行。

(四)开发计划和经营方案

七、保证金

本次征集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无需缴纳投资保证金。

须知: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4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