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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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5)金奎破管字第07

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闽01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清南宝树脂有限公司对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闽0181破2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案现定于2025731下午15时15分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通过福州破产案件管理辅助系统线上召开网址 https://fz.courtpcw.com/#/Index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届时请准时参加。债权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福州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参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福清市金奎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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