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元职工补交社保的通知书

关于开元职工补交社保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1-12-07 公 开 人: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山东开元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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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元职工补交社保的通知书

 

开元公司原职工及在职职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莒南县人民法院依申请作出了2021)13271-1、2-1民事裁定裁定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山东开元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二公司简称“开元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莒南县人民政府工作组莒南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元公司破产案件顺利推进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处理开元公司职工社保问题。

为充分保证广大开元公司职工权益确保社保补交工作的顺利推进现通知如下

1、提交资料人员范围自开元公司成立至今在开元公司工作过的所有职工

2、开元公司未缴纳过社保的职工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自入职至离职期间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3、在开元公司工作期间自行缴纳社保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自入职至离职期间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已缴纳社保的发票

4、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至管理人办公室填写相应表格

上述资料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17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资料提交地址莒南县南环路原开元物流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18396737579袁律师 17862266058于律师

 

山东开元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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