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职工债权的更正公示之一

关于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职工债权的更正公示之一

公开时间:2021-01-21 公 开 人: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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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职工债权的更正公示之一

 

院于2018828日依法裁定受理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破产一案,并指定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职工债权为587683.06元,债权人职工无异议。20201215日有职工向管理人反映其职工债权未曾登记在债权表内,管理人经调查后属实,于2021113日对新增职工债权33,461.00元进行了公示。现管理人对2021113日公示的职工债权进行更正,原公示的王功臣职工债权为13,950.00元,现更正为8,144.00更正后的新增职工债权为27,655.00。更正后新增职工债权如下:(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债权的公示时间自2021120日起至2021123日止。公示期间,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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