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3 公 开 人: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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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颍上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2022)皖1226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朱长青、邱士全、蒋胜、王栋、王飞对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2022)皖1226破8号《决定书》,指定安徽财审会计师事务所与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作为管理人。

一、项目概况

望和公司设立于2015年7月3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安徽省颍上县,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等。望和置业取得A、B、C、D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面积共2494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98,666.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9日,共缴纳土地出让金本金98,666.54万元、违约金490.4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土地性质

土地证编号

发证时间

宗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住宅(兼容商业)

颍上国用(籍)第20160106号

2016/3/23

63509

B地块

2

 

颍上国用(籍)第20160105号

 

71219

D地块

3

其他商服用地

皖(2017)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7919号

2017/9/21

46293.6

C地块

4

 

皖(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9152号、0009153号

 

68461.4

A地块

合计

 

249483

 

 

1、望和公司已售和未售资产状况

分区

总面积

已售套数

已售

未售套数

未售面积

A区住宅

221,284.14

1,462

178,988.08

320

42,296.06

B区住宅

208,544.83

1,691

198,522.74

61

10,022.09

C区住宅

86,251.36

568

71,782.50

112

14,468.86

D区住宅

81,070.88

627

78,849.39

13

2,221.49

A区商业

8,157.66

0

0

66

8,157.66

B区商业

19,213.58

72

9,478.96

55

9,734.62

C区商业

5,408.25

2

306.67

32

5,101.58

D区沿街商业

7,120.39

1

101.96

36

7,018.43

D3D4商业

23,583.80

22

651.66

423

22,932.14

可售住宅合计

597,151

4,348

528,143

506

69,009

可售商业合计

63,484

97

10,539

612

52,944

车位数合计

 

324

 

4,290

 

 

分区

总面积(㎡)

已售套数

已售面积(㎡)

剩余未售套数(㎡)

剩余未售面积㎡

S区商业

39,065.06

68

5,894.81

419

33,170.25

D5商业

83,515.33

162

23,621.06

356

59,894.27

精品百货商业

55,675.64

 

 

894

55,675.64

精品百货公寓

38,924.40

320

25,970.45

160

12,953.95

啤酒大厦A公寓

56,006.08

571

56,006.08

0

0

啤酒大厦A商业

6,809.96

33

6,809.96

0

0

啤酒大厦B公寓

24,542.45

20

992.22

363

23,550.23

啤酒大厦B商业

1,667.98

 

 

19

1,667.98

 待建房产合计

306,207

1,174

119,295

2,211

186,912

2、工程承包方式及停工情况

望和公司直接将工程分包给多个不同的单位和个人施工,部分工程采用劳务清包的方式,由望和公司提供材料。望和精品百货、啤酒大厦及D5、S区商业已停工,其中精品百货商业、D5区商业、啤酒大厦商业结构已封顶后停工,自停工后一直处于烂尾状态,主体周围仅安装了脚手架和隔离区,现场无施工人员。

3、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对项目续建情况

续建主要为了解决A、B、C、D四个住宅区域连同该区域商业的消费型业主保交楼工程。目前已经基本完工,初步具备验收条件,其他区域管暂无续建计划。

二、聘请评估机构的评估需要达到的目的

1、因望和公司在破产受理前与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工程结算或工程造价审计已经基本完成,经管理人初步确认约150家机构和个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现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选聘评估机构,对各承包人(含破产后共益债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所对应的施工工程市场变现价值或比例进行评估(基准日为委托日),以计算出各承包人在剩余可供变现的房产范围内所享有的优先权金额或比例。

2、在建工程抵押权人抵押资产变现价值(须扣除建设工程优先权金额),计算出可供清偿的抵押优先权金额。

3、管理人需要完成其他评估工作(如有,不再另行收费)。

4、报名参选的评估机构须详细的评估方案、计算思路或其他有助于实现委托目的的建议。

三、竞聘机构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编入各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估专业机构名册。

(三)具备债务人同行业及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领域相关评估业务经验。

(四)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同时具备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资格。

(五)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费用支付

(一)报价需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二)费用的支付:本案件无预付款项。中介机构费用列为清算费用与其他清算费用同步清偿。

(三)本项目在审理过程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评估报告过期或案件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更新基准日,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各机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因实际情况导致中介机构工作量减少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工作计划、报价方案;

4、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包括项目成员名单、资质介绍、工作分工等;

5、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按照所提交的项目人员名单,组建项目团队,实际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需要实际到岗,管理人有权要求驻点人员现场办公,并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中介机构调整人员安排;

2)承诺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承诺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承诺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5)承诺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承诺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以上承诺事项若无法达成,管理人将有权解除聘任或调整报酬。

6、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的业绩情况);

7、报名单位已被编入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8、有效的评估机构及团队成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需在报名期限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及电子扫描件。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接收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栢悦中心12层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电子扫描件(pdf)版本请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13956095099 @139.com 。

2、管理人联系人:汪霞,17733390887;工程造价评估咨询联系人黄工,电话18505582892。

3、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0日16:00止。

七、报名方式

1、管理人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经验、工作方案、人员安排、报价等事项,选定入选机构;

2、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4、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颍上望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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