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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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方志华 联系方式: 189526051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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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兴化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苏1281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森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2024)苏1281破22号决定书,指定泰州市泰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案件程序,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科森公司投资人,现将投资人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4、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5、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15日

注册资本:3080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冶金机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冶金机械零部件、不锈钢标准件、冲压件、管件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材料、棒、中板、矿石、矿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明锋实缴出资1848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0%);赵德顺实缴出资1232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

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一)实物资产

序号

权证编号

宗地面积㎡

评估价值

抵押情况

1

兴国用(2010)第9914号,字第321281373307041号

 29,507.40

28,181,805.00

上海馨风企业管理中心

2

兴国用(2010)第04281号,字第321281373307018、321281373307043号

 15,770.90

15,615,981.50

泰州市久久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

字第321281393307035号,兴国用(2010)第6340号

 16,062.10

21,978,652.50

 

4

构建物

 

 4,598,211.00

 

 合 计

 

70,374,650.00

 

注:1.所有资产均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作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移交的依据。

2.因科森公司土地上有他人添附大价值的设备且无法拆除,经评估机构评估,添附机器设备评估价格为1.6亿,重整投资人需充分考虑该部分资产的处置问题。

(二)负债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管理人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427,898,127.33元(最终债权以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为准)。

四、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或具有同等实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近三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五、招募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7时(以报名材料收到时间为准),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接受报名机构及报名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万达金街E159号,联系人:方女士,电话:18952605111

报名材料请以邮寄方式寄送或现场送至上述地点。

2、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的参选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参与重整投资的申请书。

②主体资格及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签字并捺印)、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证复印件。

③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④重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对价、投资时间等【注:投资款支付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12月10日】。

⑤参与投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不接收银行保函)。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应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名: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楚水支行

  号:506680826556

六、投资人遴选

①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对投资人提交的《科森公司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

②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科森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科森公司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将邀请债权人会议主席进行监督,最终确定科森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处理

1、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自身份确认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如重整投资款约定分期付款的,则转为最后一期应缴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

2、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如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科森公司重整方案,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前述情形发生后予以原路退还(不计息)。

4、如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履行缴纳重整投资款义务的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上述保证金予以没收,并纳入科森公司破产财产。

5、如发生管理人和重整投资人均认可的导致科森公司重整无法顺利推进的特殊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特殊情形发生后予以原路退还。

八、瑕疵及风险披露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人招募,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数量、质量、品质等保证责任。资产可能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由投资人自行核实、承担风险,投资人参与则视为认同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需自行承担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完成包括将科森公司从失信名单中予以移除、股权转让等的全部相关手续

2、因科森公司已于2019年6月被登记机关处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该处罚能否被撤销,投资人应至相关部门查询,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管理人仅负责协助投资人办理科森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人协助投资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3、科森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影响科森公司信用记录修复的信息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该等司法措施及不良信用记录短期内难以消除,管理人不承诺在固定期限内可以全部消除,投资人需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4、存在未申报债权人向重整后科森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存在股权变更及变更费用的风险及税费风险,存在其他可能的隐性风险;

5、在投资人出具投资方案并经选任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因政策、经营风险发生变动的,投资人不得以该变动为由拒绝支付投资资金或减少投资资金或要求债务人、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6、本招募公告对科森公司资产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作为投资人参与投资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7、被确认为投资人后,科森公司原有资质维护、失信解除、股权变更等手续及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办理、承担。

 

江苏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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