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08 公 开 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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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2-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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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01128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管辖。20201130日,莱山区法院指定台海集团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202138日,莱山区法院裁定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台海集团(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台海集团管理人担任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之规定,莱山区法院定于2023224日上午9:3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会在会议召开前,向债权人发送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届时债权人可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正式会议前测试,查看会议相关文档;或者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债权人会议,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期间,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管理人或者运维联系。

管理人联系方式:18663817276

运维联系方式:400-810-1866,根据语音导航选择3律师/当事人/破产债权人的互联网产品,再选择3破产债权人会议进行咨询。

 

特别说明:完成测试后,请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即2023224日上午9:30前再次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方式参加台海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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