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4 公 开 人: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98次
  • 打印

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评估机构:

2024527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4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作(2024)鲁0212破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了使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的要求,拟对外选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

债务人介绍、具体工作内容、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于于2002年1月21日经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吕超。股东:吕超、徐田、于斌。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崂山区范围内土地交易业务提供代理服务,土地交易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讯产品销售,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二、工作内容

1.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设备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初稿应于2024年9月12日前出具;

2.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前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服务,其机构、人员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拟派项目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且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评估报价书。至少应包括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评估人员的资质、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执业资质证书;

(四)参与本次评估工作人员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

(五)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

4.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如贵机构有意向为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评估服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寄送上述材料,管理人将审查报名材料,根据各机构资质条件、业绩表现、报价方案等情况,择优选择1家评估机构作为拟聘请单位,选择1家评估机构作为备选单位,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批准后正式签订聘请协议。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4712下午17点

2.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评估报酬之内;

3.评估报酬作为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破产费用,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批准之后,方予支付;

4.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上述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管理人审核

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书面方案邮寄至以下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2A层,邮编266071,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石律师,13687672136张会计,18561696037请在快递单上注明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报名材料”。

 

青岛市崂山区土地交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