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22 公 开 人: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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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225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对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2022516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7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管理人经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住所地为驻马店市金雀路与骏马路交叉路口,注册资本50010000元,股东为孙华辉、孙华勇和孙国政,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核准登记机关为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工作内容

1.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即2022年2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

2.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评估的业绩资料,如评估合同、评估报告摘要等

3.拟指派参与本破产清算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的简介、资质证书;

4.就本案拟定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进度等;

5.就本案拟定的报价方案;

6.承诺书。

申报机构可将申报材料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并邮寄一份报名材料。

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

五、申报地址

报名地址:驻马店市雪松路与学院路交叉口惠邦联盟新城13号楼9楼915室

联系人:张文律师

电话:15836777707

邮箱:434448900@qq.com

六、承诺事项

1.申报单位承诺,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2.申报单位承诺,申报单位及从业人员近三年遵守法律,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处罚;

3.申报单位承诺,一旦被选为本案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3日内成立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专班,保证至少有2名注册评估师驻场工作;

4.申报单位承诺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5.申报单位承诺,被选定为评估机构后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6.申报单位承诺,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

七、评选标准

管理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本案评估机构、次高者为本案备选机构。

八、评估费用及支付

具体结算费用以管理人与中标单位另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目前债务人账户现金余额不足,无法预支相关评估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一并支付。

九、其他

1.管理人会于报名截止日次日通知选聘入选评估机构,对参与选聘但未选中的,不再另行通知,材料不再退还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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